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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公示

信息来源: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6-05-26阅读数:64作者: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回收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二)采购目的。为规范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流程,严格区分可回收物与医疗废物,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医院临床诊疗实际,实现资源再生利用、防范环境及安全风险,选取具备合法资质回收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全流程回收处置服务,落实医院废弃物管理主体责任,保障医疗环境安全和正常诊疗秩序。

(三)回收范围。回收范围为本院指定区域产生的一次性未经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等可回收物。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类收集、规范打包、上门清运、称重交接、合规运输、环保处置及台账管理等全流程服务。

(四)服务期限。服务周期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签订”模式。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须列入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

(四)须出具书面承诺,明确承诺仅从事本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玻璃输液瓶(袋)、透析桶等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置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其他禁止回收物品;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医院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回收服务具体要求

(一)人员配置。供应商须至少安排2名专门工作人员到医院相关科室进行收取、称重、交接,并将有关科室未污染输液瓶(袋)运送至医院制定暂存点,人员工资、福利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须经培训合格,遵守医院院感、安保及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进入非指定区域、触碰医疗废物及其他无关物品。

(二)收集、分类与打包

1. 严格按照医院需求对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透析桶等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收集,严禁混装医疗废物、污染物及其他杂物。

2. 供应商须在医院指定区域完成分类、打包、称重、交接工作;确保包装牢固、无破损泄漏;回收工作完成后,须及时清理暂存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无残留、无杂物,避免影响医院诊疗环境。

(三)回收频次与响应。供应商须结合医院临床运行规律合理安排清运频次,至少每3日清运1次,高峰时段需根据医院需求增加频次,确保暂存物品不堆积、不影响诊疗秩序;接到医院临时清运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完成清运工作,同时,服从医院感控办、护理部、后勤服务中心的统一调度,不得无故拖延、拒运。

(四)运输与处置

1. 使用合规运输车辆,遵守医院及昭通市交通、环保管理要求。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遵守医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医院正常交通秩序。

2. 严格按照云南省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建立完整回收、转运、处置台账,接受医院及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实现全程可追溯。不得擅自倾倒、丢弃、焚烧或转卖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

(五)应急保障。供应商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提交医院后勤服务中心留存备查,满足医院紧急回收需求;针对医院紧急回收需求须确保人员、车辆3小时内到达医院制定现场,快速完成回收工作,保障医院正常运行。

四、验收与考核

(一)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称重交接单、回收记录作为验收及结算依据。

(二)医院将对供应商服务质量、合规性、响应时效、台账管理、现场管理等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医院有权终止合作,重新选取供应商。

(三)供应商若出现违规回收、混运医疗废物、服务不及时、台账造假、资质失效、转卖回收物品、违反医院院感规定等情况,医院有权扣罚费用、暂停服务、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同时,供应商需承担所产生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的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监管处罚等。

五、报价与结算

本项目由供应商向医院交纳回收费用,医院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所有服务成本及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本项目报价实行最低限价管理,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以下标准,低于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 未污染输液瓶(袋):不低于1100元/吨。

2. 玻璃瓶:免费回收,供应商不得向医院收取任何费用。

3. 透析桶:不低于1.00元/个。

(二)供应商报价为固定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运输、管理、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价格调整。

(三)结算方式:实际称重数量×成交单价与实际清点数量×成交单价,具体结算方式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在回收、运输、处置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环保、劳务等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期间自行承担服务人员用工风险,包括劳务纠纷、人员保险、安全责任等。

(二)回收物不得用于原医疗用途,不得制造餐饮容器、玩具等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物品,不得用于其他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用途。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严禁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若发现转包、分包行为,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若发现此类情况,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均视为无效。

(五)服务期间,供应商需配合医院完成相关数据统计、资料上报等工作,及时响应医院的合理需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六)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许可证、进入清算程序、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状态,若在服务期间出现上述情形,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后勤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8日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院内谈判公告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将于近日进行院内谈判,请各潜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并参与谈判。项目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谈判。

3、回收范围:医院指定区域产生的一次性未经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等可回收物。

4、采购需求:未污染输液瓶(袋)不低于1100元/吨和透析桶不低于1.00元/个(报价为供应商支付给医院费用,采购人不再就本项目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玻璃瓶免费回收,供应商不得向医院收取任何费用;其他要求详见需求表。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项目地点: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方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

二、资质要求:

1、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务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殊资质要求

须列入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6-05-26 09:00至2026-05-28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各供应商确定参与竞标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供应商资料: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至邮箱:syyzczx@126.com,获取报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09时00分前;

2、地点: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九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及密封

1、供应商应按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设计,响应文件一式一份。

2、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用文件袋盖章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次报价采用两轮报价,由合格的报价单位提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含分类收集、规范打包、上门清运、称重交接、合规运输、环保处置及台账管理等全流程服务等所有费用。

4、首次院内谈判公示期满实质性响应满3家方可开始谈判,不足3家的按流标处理;二次公示的项目实质性响应有1家即可开始谈判。

5、评定原则: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条件下,以投标报价高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合同签订

1、成交人和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本次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委托合同。

2、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合同双方具体协商。

3、成交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医卫路35号

联系人:罗端阳

电 话:0870-2139033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05月27日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院内谈判(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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