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进入“取消头孢常规皮试”时代
信息来源: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3-25阅读数:12258作者: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下发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由我院药剂科牵头,联合医务处、护理部等部门共同制定医院《规范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的通知》,自2022年1月,院内全面取消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常规皮试。今后,患者在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前,不再常规进行皮肤试验。以下特殊情况仍需要进行皮试:①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此类患者如临床确有必要使用头孢菌素,并具有专业人员、急救条件,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选用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其结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②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应当向药品提供者进一步了解药品引发过敏反应的机理,皮试的灵敏度、特异度、阳性预测值和阴性预测值,并要求提供相应皮试试剂。

2021年4月13日,国家卫健委印发了《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指出: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给药前常规皮试对过敏反应的临床预测价值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大多数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说明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未要求头孢菌素用药前常规进行皮试。为降低过敏反应风险,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权益,我院于2021年6月邀请了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药学科张峻教授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培训;药剂科通过《院内药讯》发表“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问题说明”专题文章,强调了皮试仅为预防过敏反应的措施之一,其预测作用仅限于少数药物引发的IgE介导的速发型过敏反应。预防和降低过敏反应风险应更多依靠“详细询问和甄别过敏史、用药期间的密切观察、配备过敏反应抢救药品和设备、医务人员熟悉严重过敏反应救治措施。
我院《规范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的通知》的出台及全院各临床科室的积极落实有利于节约医疗资源,减轻患者痛苦,缩短患者诊疗时间,扩大抗菌药物选择范围。
(图/产 科 龙 洋 文/产 科 龙 洋 药剂科 马 媛 )
